見大軍一副油鹽不進的表情,文倩懶得再多說,她扔下一句「行!不指望你在乎,咱們各過各,離婚吧」,之後,到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,去了父母住的酒店。
只不過,原本還打算玩兩天的父母,可能是不想讓文倩為難,第二天一早就回老家了,而文倩,從那天開始,也不再回家住,她租了同事表姐的一套房,一直到現在,都一個人住。
「不會原諒,也不會回頭,就等著離婚了!到時真不讓我看兒子那就和他打官司!一個男人,連你的父母都不尊重,那心裡也沒有多尊重你,這樣的人不用再期待他會改了!算我眼瞎,嫁錯人了!」文倩這樣說。

03
說實在的,不管是公婆還是岳父母,去子女家看一看,真沒必要讓他們住在外頭,即便是住,那雙方父母也應該:要在外住就都在外住,要住家就都住家。
又不是老人留在子女家不走、或者是養老,看誰拿的錢多讓誰住,老人就住個兩三晚,就用給錢的多少去決定讓不讓老人在家住,真的有些過了。
夫妻之間,對待雙方的父母,不能太過「區別對待」,你可以孝敬父母,可以盡全力把好的東西都讓父母享受一遍,但你的伴侶同樣也能理解她父母的難處,讓她父母輕鬆的享個福。
在父母一事上,真的是很考驗夫妻感情的,想一想,有誰親眼看到自己的父母被苛待,心裡會好受?
如果你用冷漠的態度對待伴侶的父母,輕則,惹怒了伴侶,別指望她以後能拿多好的態度去對你家人了;重則,就像文倩這樣,可能走到了離婚這一步。